我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发布日期:[2002-04-27]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山东电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近期,我院组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确定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的有关问题做了规定。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全院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增强了广大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保证我院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